发布时间:2021-03-19 信息来源:北京市消协 |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1年北京市消费者协会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性质、职责
1、单位性质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成立。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公益性职责,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2、主要职责
(1)宣传党和国家的经济与消费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引导消费者正确合理地消费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提高企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识,重视社会效益;
(2)传播商品和服务信息,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
(3)搜集调查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评价建议,反馈给企业,促进企业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4)协助有关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计量、安全、卫生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5)接受消费者投诉,并进行调查调解,转交有关部门处理,支持消费者对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研究消费领域中的有关问题和理论,出版有关刊物;
(7)协助政府制定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
(8)开展国内和国际间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交流;
(9)完成市政府和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单位事业编制30人,实际30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1767.43万元,比2020年1641.15万元增加126.28万元,增长7.69%。其中:财政拨款1757.85万元,比2020年1632.15万元增加125.7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9.57万元,比2020年8.97万元增加0.6万元;其他资金0.01万元,比2020年0.03万元减少0.0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等有关政策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机构改革办公用房调整,基本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960.5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4.35%,比2020年832.15万元增加128.42万元,增长15.43%。增长原因一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等有关政策增加人员经费支出,二是因机构改革办公用房调整,基本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806.86万元,比2020年809万元减少2.14万元,下降0.26%,两年项目经费基本持平。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21年预算项目围绕部门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开展,包括消费维权问题社会调查、96315热线外包、商品比较试验、信息运维及期刊制作、网站云主机租赁及技术运维、消费维权工作及综合运行保障。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7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0.7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消费维权组织、外省市消协工作人员到京交流工作使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0万元,我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91.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91.14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我单位2021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7个,占全部预算项目7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806.86万元,占本单位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我单位无车辆占用情况,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六、名词解释
商品比较试验:指消协组织为履行《消法》职责,站在消费者的立场和角度,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通过各类销售渠道,购买同一类不同品牌的商品或者服务,委托测试机构或专家组依据相关标准或统一的专业测试评价方法,对商品或服务的性能、安全性、可靠性、适应性、经济性以及具有可比性的其他特征进行测试(评价),从而对同类商品或者服务不同品牌之间的特性进行比较,对明示内容与实际品质进行对比研究,以达到为消费者提供客观详实的消费信息,指导消费者合理选择商品或者服务,促进消费者更好地享有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的一项工作。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消费者协会2021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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